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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呢?

发布时间:2016-12-03 11:33:24   点击:
江西律师事务所很多离婚诉讼都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问题,那么夫妻离婚孩子如何判呢?对于想争夺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说,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如何取证?离婚夫妻无论哪一方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就应该对这些问题有所了解。下面,江西律师事务所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些问题,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江西律师事务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江西律师事务所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江西律师事务所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取证?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江西律师事务所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江西律师事务所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江西律师事务所从上述内容中我们知道,在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收集到的证据足够证明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才有可能将孩子判给自己。因此,如果您在离婚时很想能够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就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如果您对此有不知道的地方,不妨咨询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