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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佐江

刘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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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佐江,男,1969年2月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县人,法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江西宋城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及合伙人。
自一九九三年从事法律服务职业以来,先后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多年,并担任过多年的法人代表,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能深刻知悉底层百姓的心声,也是从农民家庭出生并成长起来的律师。历经磨练,个人自学层曾先后考取基层法律工作资格证书、司法考试C证和A证,之后在多家律师事务所执业过。在从事法律职业的二十多年里熟练各个案件的办案技巧,办理过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有近千件,其中胜诉的诉讼案件还在中央电视台12频道栏目报道播放。执业以来,坚守政治方向底线、法律底线、人格底线、道德底线和执业操守底线,全力以赴、尽心尽责办好每个案件,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理,受到各界一致好评。业务专长领域涉及多方面:各类刑事辩护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工伤赔偿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山林权属争议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等。